重庆市工商局与自治区工商局交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经验
来源:桂林市微型企业发展网 2012年12月29日 阅读次数:840
2012年11月6日下午,重庆市工商局微企处处长聂刚一行13人,专程到自治区工商局,就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
座谈会上,自治区工商局介绍了广西扶持微型企业的政策措施和发展微型企业的基本情况。南宁市帮扶微型企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重庆市工商局的同志们的赞扬,认为广西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扶持到位、发展速度迅速并独具广西地方特色。
重庆市工商局介绍了重庆扶持发展微型企业的做法:一是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负责发展微型企业的机构。重庆市工商局成立了微企处,各县、区也都成立了微企科,人员编制分别为3到10人不等。二是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重庆市对登记注册的微型企业采取与同路段、同规模个体工商户享受相同税收待遇的措施。三是财政部门给予支持。市财政局专门给微企处拨付办公经费,同时工商局登记发展一户微型企业市财政局就给予补贴200元工作经费。四是资本金补助金发放采取拨查制。即对符合领取补助金的微型企业评审后发给补助资金,但委托微型企业开户银行监管微型企业账户,在其开展经营后,注册资本使用完的才可以申请支取补助资金。此举既确保了真正有发展需要的微型企业可以及时领取补助金,也防止了一些想要套取、骗取补助金的微型企业。五是成立微型企业协会,由协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代微型企业做财务报表,方便和服务微型企业。正是由于重庆市从组织机构、政策扶持、经费落实、资本金补助金发放和服务措施等多方面落实到位,才使得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健康有序,又好又快。
自治区微企办希望全区各市、县、区微企办认真思考和学习借鉴重庆市微企考察组介绍的经验做法,结合广西实际,发扬优势,改善不足,推动我区微型企业发展取得新突破。(自治区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