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微型企业诚信自律,规范微型企业信息公示,促使微型企业对国务院新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与理解。2014年10月15日,汇川区微企办、区工商局组织辖区微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100多人举办了一期企业年报、企业信用公示培训班,现场学习气氛浓烈,与会微企代表踊跃参与学习讨论。
汇川区微企办副主任、区工商局副局长李琴玉同志作了开班动员,指出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并对微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微企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条例》,顺利完成2013、2014年度年报工作;二是掌握年报录入时间点和即时信息公示的相关规定和系统操作;三是增强企业信用信息保护意识,提高微型企业信用。区工商局注册监督管理股胡晓股长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五个配套规章进行详细的剖析与解读,并对微型企业如何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年度报告录入和即时信息录入作了操作演示。
国务院新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这将对企业信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约束,企业一旦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通过培训,微型企业业主们纷纷表示,“企业信息公示太重要了,回去后就着手信息公示事宜,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培训会时间短,却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