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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启动2013年度微企税收奖励工作

来源:区微企办  2014年03月11日  阅读次数:673

2012年我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启动后,我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顺利开展,微型企业发展迅速,在壮大实体经济、带动社会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微型企业的第二个“15”万元扶持政策是税收奖励政策,即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我省对微利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省级及以下地方留存部分总额进行等额奖励,总计不超过15万元。

为加快2013年度税收奖励的统计审查工作,区微企办汇同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加强了微型企业税收入库统计核查工作力度。一是区微企办及时将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名单提交给区国税局和区地税局。二是区国地税部门及时完成微型企业税收入库统计核查工作,将微型企业税收入库清册返回区微企办和区财政局。目前,区国地税部门已将微型企业税收入库清册提交市级国地税部门进行核查,等待市级国地税部门的反馈结果

从区国地税提交的2013年度微型企业税收入库清册中,我区共发展416户微型企业,共缴纳各种税收2480781元,省级及以下地方留存部分为1686329元;根据微型企业税收奖励政策,单户微型企业税收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15万元,目前,已有一户商贸类微型企业的所有税收中两年的地方留成部分已超过15万元。因此,我区2013年度的微型企业税收奖励金额为16639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