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划分标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被列入微型企业的范畴。
微型企业在减少贫困、扩大就业、培训企业家、培育社会动力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对微型企业的培育扶持,相关的职能部门也是不遗余力,据统计,截止2015年,丽江市微型企业已达2779家,由市工商局牵头培育扶持的微型企业有400家。
为了进一步提升微型企业的工作效能和质量,切实扶持好、培育好市内的微型企业,2016年,丽江市开始启用“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扶持工作信息平台”,所有微型 企业业务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工作要求,1月21日,丽江市工商局、市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了9个部门 50余人次开展了“微型企业培育扶持工作信息平台业务培训会”,并邀请省工商局网络信息方面的专业老师进行讲解。至此,丽江市微型企业的培育扶持工作将全程 进入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