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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先生    2016-01-29 11:34:36

个体转微企

请问:原个体工商户从事加工制造业时,转型为加工制造业的微型企业时,是否受贵州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初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中第六部分第三款“在原个体工商户经营场地从事与原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仅变更经营者的申请人创办微型企业,视为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微型企业,不享受扶持政策”。 如从事加工业的个体经营户,能否在原经营场地申请创办相同加工业的微企!!请解答!谢谢
回复:你好,从事省内六大扶持重点行业(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特色食品生产)的个体户在原经营地转型为微型企业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