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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汇新党发【2014】4号-关于转发《汇川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遵义市汇川区非公经济党建网  2014年3月28日  阅读次数:543

中共遵义市汇川区

新经济组织委员会文件

遵汇新党发【20144                                                  签发:蹇冈 

 

关于转发《汇川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汇川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汇群组办发【201421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新经济组织党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遵汇新党发【20142号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党委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28

 

 

 

 

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28 印发

                       共印40

 

汇群组办发〔201421

关于印发《汇川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新经济组织党委:

《汇川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已经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4

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14印发

(共印15份)

 

汇川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

根据《汇川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汇发〔20143号)和《关于组建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业系统指导组的通知》(汇群组发〔2014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范围

区新经济组织党委下属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镇(街)党(工)委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

二、重点任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企业照章纳税、合法经营,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团结、凝聚职工,协调各方利益,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重点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助推企业发展力度不大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在非公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作用不到位、参与度不够、建言献策不多等问题,推动非公企业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反对假冒伪劣,公平参与竞争,自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引导党员企业主摒弃“小富即安、小进即满”落后思想,避免大吃大喝、高档消费、骄奢淫逸,把更多精力和财富用到提高自身素质、推动企业发展、担当社会责任上。

(二)解决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开展活动不正常、不规范,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不到位,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不够,服务发展、服务员工、服务社会不到位,在职工群众中政治核心作用和在企业发展中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重点解决党员意识淡薄,缺乏荣誉感、责任感,参加组织活动不主动,履行党员义务不积极,组织纪律观念淡化,敬业精神不强,先锋模范作风发挥不好等问题。

(三)解决服务保障职工权益不到位的问题。紧紧围绕了解职工实际不深、倾听职工诉求不多、考虑职工利益不够等问题,着力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能力,健全服务制度,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听取并及时协调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引导职工全力支持和投身企业发展,打造忠诚度高、创新性强、执行力强的职工队伍,营造企业主尊重职工、职工支持企业、企业和职工互促共进的良好环境。

三、环节步骤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制定工作计划,采取简便易行、灵活管用的方式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开展学习教育。一是把握学习重点。学习内容除中央、省、市、区规定的重点内容和必读书目外,要结合企业特点和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选学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二是丰富学习方式。党组织要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业主、出资人要理解支持党组织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学习培训。企业生产一线党员职工参加学习一般不占用生产工作时间,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和休息时间开展,要充分利用交接班、生产工作业余时间组织处于业余时间的党员开展学习。党员职工要利用休息时间、节假日等认真进行自学。要利用空闲时间,采取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文件、观看视频资料、邀请党建指导员上党课等方法,帮助党员职工提高认识。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实际开展“我为企业发展献一策”、“我是党员我先行”、“我为岗位添光彩” 等主题实践活动丰富学习教育内容。

2、听取意见建议。一是征求意见的内容。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职工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征求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二是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听取监管部门、业主和出资人、中高层管理人员、一线职工、产品消费或服务对象代表、党建工作指导员、退休职工等的意见。三是征求意见的方式。通过开展个别访谈、召开座谈恳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认真查实找准突出问题。一是查找问题方式。采取职工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重点是自己找。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二是联系实际对照检查。重点查找党组织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撰写简明对照检查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可采用提纲式、表格式等形成简明对照检查情况。对照检查情况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党员职工原则上不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可采取口头表述问题等形式,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存在的问题作发言,党组织要指定人员如实记录。设基层党委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以及虽未设基层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

1)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设基层党委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虽未设基层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会前谈心。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指出存在问题,认真沟通思想,充分交换意见,增进理解支持,增强班子的凝聚力。二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一级党委(党工委)要派员到会指导。会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织班子成员也要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要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党委(党工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时,要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可列出问题清单,制定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整改落实措施一览表。主要内容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效果等。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既要有中长期整改安排意见,更要有近期整改任务要求;对党员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整改方案要由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整改方案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和不是中共党员的主要出资人和职工公布。

2、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解决党组织班子不强问题。通过组织选配、企业招聘的形式,配备专职书记,完善班子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党组织班子能力明显增强。二是解决党建经费问题。通过对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和引导,多渠道解决党建经费投入问题。三是通过载体建设和思想观念教育,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党员组织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健全工作制度。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要求,重点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党组织与管理层双向互动制度、党群活动一体化制度等;要进一步规范建立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等制度。

四、相关要求

(一)根据汇群组发〔20143号文件精神,区非公经济组织指导组负责指导全区非公经济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区非公经济组织指导组要针对非公经济组织的性质和特点,找准指导工作的着力点,深入各非公经济组织实地指导,及时掌握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情况。各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非公经济组织改革创新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镇(街)在领导所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要加强与区非公经济组织指导组的联系,及时将本地非公经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及时报送区非公经济组织指导组(联系人:李克凤,联系电话:0852-865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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