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遵义市委统战部
遵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遵义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在遵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深入
开展“创先争优 促进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
遵统字〔2010〕61号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促进发展”活动的指导,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根据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促进发展”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在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促进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开展的“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和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活动,现就我市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促进发展”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思想认识到位,明确任务要求
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全党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巩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明确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要求,按照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 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任务为要求,以“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根本,努力达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企业有发展、职工得实惠”的具体目标。总之,通过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具体工作要求
组织创先进。就是要求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带动企业广大职工群众努力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带头作用;切实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重视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能够确保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 “三会一课”制度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落到实处;党组织在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事迹突出,成效显着。
党员争优秀。就是要求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积极为职工群众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范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竞争秩序,带头弘扬正气、争创佳绩。
企业有发展。就是要求党组织和党员重点围绕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结构调整献计献策,帮助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战略,解决在风险防范、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围绕构建和谐企业,帮助企业凝聚职工,实行人性化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塑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形象;努力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促进企业的发展优势,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转化为促进企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职工得实惠。就是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及时反映职工群众意愿,主动关心职工群众疾苦,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实事;督促企业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切实加强劳动安全保护,不断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让职工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认真抓好活动工作重点
各地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本职工作岗位来开展,在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一)拟定活动载体。遵义市拟定活动载体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企业”。各地要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心任务,服务科学发展大局,帮助企业理清发展思路,自觉调结构、转方式、上水平,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可行的活动载体。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具体活动可以丰富多彩。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定期讲评制度,讲评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邀请职工代表参加。讲评结果作为表彰奖励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分类指导。坚持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具体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类型、经营管理千差万别,企业党组织要结合企业实际,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有党组织的,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组织实施;无党组织的,要支持党员积极参加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出资人是党员的,要积极组织并带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开展活动提供良好条件;主要出资人不是党员的,党组织要争取其支持,特别是要引导、动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工商联常委和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的主要出资人积极支持创先争优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群团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和凝聚各方力量,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作贡献。各级指导小组要建立联系点制度,及时沟通和反馈活动开展情况,上下配合、协同具体指导,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三)扩大“两个覆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是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和保证。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继续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也可依托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行业商会(协会)或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建立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加大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力度,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要强化“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的导向,注意吸收优秀职工特别是优秀青年职工入党。要选好配强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不断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方法,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对于新创办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一开始就要抓好党建工作,避免出现盲点和空白区,逐步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全覆盖。要不断创新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管理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科学发展的思路、方法和机制,着力推动解决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各地工商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遵市联党组字[2010]06号通知精神,抓紧成立党建工作指导小组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
(四)搞好教育培训。要针对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成立时间短,党组织书记队伍“新手”多,存在“两难”现象以及党员分散、流动性大等问题,搞好教育培训。一要通过对党组织班子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书记的党务工作水平和党员的岗位技能。二要加强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三要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学习观摩、经验交流、技能竞赛等活动,以提高素质为重点,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四、活动方式与步骤
(一)活动时间。按照中央、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促进发展”活动,从2010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在全市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要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活动开展取得成效,力争在2012年省委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中推荐一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也将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组织开展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动员部署。各地要在组建机构、深入调研,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拟于8月上旬召开会议,对开展活动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各地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开展“争先创优、促进发展”活动方案,切忌照搬照套。
(三)公开承诺。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四)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要适时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五)群众评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六)评选表彰。要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五、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地成立的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各自地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保证活动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同时要注意处理好领导与指导的关系,加强与地方党委和上级指导小组的沟通,充分发挥各级指导小组的指导作用。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我们面临的新机遇。各地统战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工商联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发挥各自作用;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做好日常业务工作和指导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地统战部、工商联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利用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同时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企业登记、年检和会员重新登记工作,继续做好党建工作基础数据的调查统计,进一步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各地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建立在协会的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和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中的党员要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三是要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指导小组要深入基层,加大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力度,开展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改进,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创先争优是立足本职开展的经常性活动,要特别重视舆论引导、典型带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宣传,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遵义市委统战部 遵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遵义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