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遵义市汇川区
新经济组织委员会文件
遵汇新党通【2014】12号 签发:蹇冈
关于转发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组织部印发
《汇川区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度》、《汇川区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度》、《汇川区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汇川区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和党员队伍先进性,经党委研究决定,现将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组织部印发《汇川区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度》、《汇川区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度》、《汇川区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汇川区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挂网发布,请各党组织接此通知后遵照执行,结合实际,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审查把关力度,防止违反程序的现象发生。
附件1: 《汇川区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度》.doc
附件2: 《汇川区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度》.doc
附件4: 《汇川区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doc
中共遵义市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委员会
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印发
共印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