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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党建工作简报2014年第20期-汇川区委宣讲团在汇川区工商局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来源:遵义市汇川区非公经济党建网  2014年12月15日  阅读次数:6804

非公党建工作简报

2014年第20

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                                                           20141215

汇川区委宣讲团在汇川区工商局

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1212,汇川区委宣讲团在汇川区工商局9楼会议室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汇川区工商局副局长、汇川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长、汇川区新经济党委副书记李琴玉主持了宣讲报告会,汇川区委组织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刘畅同志进行了宣讲。全区各企业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刘畅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等内容,对全会提出的新阶段、新理念、新举措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和阐释,并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司法公正、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部署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特别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系统阐释。同时,还重点讲解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内容。此次报告会使党员干部进一步从整体上加深了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对全会精神的理解更加透彻、深入。报告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对促进企业党员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报告会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启发。今后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动力,要有法治的意识、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扞卫者。只有走法治化的道路才是根本的保证,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最强有力的武器。广大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要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为推动汇川区经济抢抓机遇、转型升级、再创辉煌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

(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党委办-陈超琴)

 

 

 

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  

本期编辑:陈超琴         审稿:李琴玉            共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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