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党总支关于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的通知
为扎实推动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党总支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风得到转变,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根据新经委要求与公司自身情况,特此拟定学习计划:
1、学习时间与学习内容计划如下表:
学习时间 |
学习内容 |
学习方式 |
2014年4月 |
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
集中与自学相结合 |
2014年5月 |
《习近平、刘云山、赵乐际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
集中与自学相结合 |
2014年6月 |
《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
集中与自学相结合 |
2014年7月 |
《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 |
集中与自学相结合 |
2014年8月 |
《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贵州省领导干部谈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学习读本》 |
集中与自学相结合 |
2014年9月 |
《心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 |
集中与自学相结合 |
2、学习要求:
1)、党总支学习小组(含各支部支委成员),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次不得低于2小时;每人每周学习记录(心得)1次,不得少于300字。
2)、各支部每月集中学习1次,学习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每人每月学习记录(心得)1次,不得少于200字。
3、每位党员参加集中学习的时间与学习心得的汇总结果,与年终民主评议挂钩:
1)、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低于35%的党员,年终民主评议直接评为不合格党员;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低于85%的党员,年终民主评议不得评为优秀党员。
2)、学习记录(心得)低于要求(记录次数与字数综合考评)的35%的党员,年终民主评议直接评为不合格党员;学习记录(心得)低于要求(记录次数与字数综合考评)的85%的党员,年终民主评议不得评为优秀党员。
望各支部、各位党员认真按照该计划组织落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党总支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