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遵义市汇川区非公经济党建网 > 党委办通 > 正文
遵汇新党通【2013】10号—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来源:遵义市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  阅读次数:7060

 

中共遵义市汇川区

新经济组织委员会文件

 

遵汇新党通【2013】10号                                                         签发:蹇冈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下半年

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党委拟于2013年11月底或12月初召开党委会议,讨论201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本通知下发之日至11月10日),各党支部要完成对本支部拟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初审。各党组织登陆“遵义市汇川区非公经济党建网”,在遵汇新党通【2013】9号文件中点击下载附件“发展党员工作表格(参考)及预审表”,按照其中“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预审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发展党员预审表”或“预备党员转正预审表”随同相关入党材料上报党委办公室预审。

(二)第二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4日),党委办公室对党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向拟发展对象发给《入党志愿书》,返回相关入党材料或转正材料。

(三)第三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0日前)。由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报告党委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派人谈话后,党支部随即召开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然后形成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审批。

二、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程序和方法,把发展党员工作抓细抓实。

(二)严格标准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发展党员工作是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各党组织要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办发[2013]4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把好关,切忌不按标准发展、不按程序发展。

(三)认真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各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确保每个预备党员都能按期转正,对不能按期转正的要说明原因,避免出现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不能按期转正的问题。今后凡是出现由于党组织自身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没有按期转正的情况,要追究该党组织和党务干部的责任。在一定的时期内,党委将不给予该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

(四)认真做好总结。各党组织要合理统筹安排发展党员工作,每个阶段都要及时地总结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和处理,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顺利开展。

 

 

 

 

 

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印发 

                                        共印1 

版权所有/遵义市汇川区非公经济党建网 联系电话:0851-28654166Copyright © 2004-2017 hcgc.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遵义易拓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黔ICP备12002578号
已有477884人次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