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遵义市汇川区
新经济组织委员会文件
遵汇新党通(2013)9号 签发:蹇冈
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预审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部、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进入新世纪,中央对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不断针对党员队伍状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2013年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讨论了新时期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2013年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13]4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发展党员工作明确提出“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还可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防止“带病入党”。
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经党委研究决定,党委所属基层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严格实施预审制度。现将“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度(试行)”挂网发布,请各党组织接此通知后遵照执行,进一步加大审查把关力度,防止违反程序的现象发生。
中共遵义市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委员会
2013年10月8日
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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