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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汇新党发[2012]1号文件
来源:新经济组织党委  作者:杨飞翔  2012年1月4日  阅读次数:8199

 

遵汇新党发20121       

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

 

区新经济组织党委所属各党组织:

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市、区有关精神,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结合我委实际,现就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群众评议的时间

2012112前。

二、开展群众评议的主要内容

开展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和抓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五落实”为主要依据。

(一)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建立健全活动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抓好各项活动任务落实的情况。

2、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重点战略开展创先争优,在推动本地本单位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

3、承诺践诺情况:组织开展公开承诺工作,向社会公布承诺事项,兑现承诺的情况。

4、作风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查找和整改,转变作风服务发展的情况。

5、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组织开展“四帮四促”、“中层干部下基层、作风大转变”、“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群众困难”等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情况。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创建“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抓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五落实”的情况。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的评议应增加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标准、简化办事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的内容。

(二)对党员进行评议的主要内容

1、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认真践行“五带头”要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

2、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3、承诺践诺情况:结合岗位实际作出公开承诺,认真落实承诺事项的情况。

4、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积极参加“四帮四促”、 “中层干部下基层、作风大转变”、“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群众困难”等活动,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情况。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的评议应增加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改进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热情周到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内容。

三、开展群众评议的方式方法

此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组织实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组织实施。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一般可采取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地本单位的群众代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出资人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负责人参加。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评议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布。各单位可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创新群众评议的方式方法,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网上评议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基层党组织自行组织开展的群众评议

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自行组织召开群众评议会议时,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二)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群众评议

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群众评议,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组织实施。参加评议人员主要是服务对象和工作对象。平时已开展即时评议的,可汇总日常评议情况。也可采取不同方式进行集中评议,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认真听取服务对象和工作对象意见。

四、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评议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群众评议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工作。各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把群众评议工作抓紧抓好。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群众评议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做到有机衔接,步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区新经济组织党委将采取调阅材料、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群众评议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党组织要根据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切实抓好整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认真总结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用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三)及时反馈工作情况。群众评议结束后,各党组织务必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并于2012112日前将本地本单位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总结和相关测评汇总结果报区新经济组织党委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区个私协会801802室,联系人:付全芳、杨飞翔,联系电话:86220938654166

附件:

1、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2、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3、群众评议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统计表;

4、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结果统计表;

5、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结果统计表。

                                  

              中共遵义市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委员会

                     2012年1月4

 

主题词: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评议*创先争优*通知         

中共遵义市汇川区新经济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1214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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